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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重庆市双桥区龙景国际大酒店、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

¥ 5676.7万
¥ 5,676,703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拍品名称

龙景大酒店及其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等

权利来源

破产拍卖

权证情况

权证号为:109房地证2011字第04796号

拍品所有人

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拍品现状1(龙景大酒店)

房屋用途

非住宅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混合用地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租赁情况

暂无

物业、水、电、气及其他欠费情况

不详

抵押情况

抵押权人:多个抵押权人

拍品现状2(设备)

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71项机器设备,评估价值合计6,485,390.00元

拍品现状3(财产性权利)

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9项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合计1,145,089.82元

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27项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合计641,645.36元

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15项预付款项,评估价值合计386,533.19元

1.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大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方承担。

2.限购情况:需竞买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并按当地相关政策办理。

3.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机器设备较多,以附件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3983281991

  拍卖公告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受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处分债务人财产。

  2.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本公告内容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破产拍卖标的: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据重启综评报字(2022)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评估价值合计155,726,045.00元,具体详见《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权益状况

建成
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          面积/容积

所在楼层

抵押权人

权证编号

1

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龙景国际大酒店)

109房地证2011字第04796

2011/1/1

平方米

 1,311.60

1

姚玉琴、黄德维

2

 1,719.22

1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3

 2,293.39

2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4

 2,772.06

3

重庆中财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5

 2,756.74

4

重庆中财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6

 1,037.81

5

陈正兰

7

 1,072.20

6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8

 1,140.57

7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9

 1,006.20

8

重庆市北部新区瀚曦小贷

10

 1,072.20

9

11

 1,140.57

10

王浩

12

 1,006.20

11

13

 1,072.20

12

曾丽华

14

 1,140.57

13

15

 1,006.20

14

16

 1,072.20

15

17

 1,140.57

16

重庆市合川区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18

 1,006.20

17

19

 1,072.20

18

张良竟

20

 1,088.67

19

21

 960.42

20

22

 1,023.41

21

23

 1,088.67

22

中国农业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24

 960.42

23

25

 1,023.41

24

26

 1,088.67

25

  (二)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27项应收账款,评估价值合计641,645.36元,具体详见《应收账款评估明细表》。

  (三)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15项预付款项,评估价值合计386,533.19元,具体详见《预付账款评估明细表》。

  (四)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9项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合计1,145,089.82元,具体详见《其他应收款评估明细表》。

  (五)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71项机器设备,评估价值合计6,485,390.00元,具体详见《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以上标的物整体拍卖,起拍价:56767028.89元,保证金:5676703元,增价幅度:1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评估价:164384703.37元。

  另竞买人除支付拍卖款外,还需单独支付约320万元的款项用于解决职工欠缴设备及经济补偿金。

  以上标的资产的项目名称、欠款单位、业务内容、账龄等信息详见附件重启综评报字(2022)第07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故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13983281991)。

  三、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提前来电预约,有意者请与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3983281991。

  四、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存在。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公示如下信息:

  1、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2、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有抵押查封,故竞拍完成后尚需一定时间处理解押解封事宜才能办理产权证转移。该酒店一直经营至今,竞拍成功后可直接使用正常营业,也可自行改造营业;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如需清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管理人不做清场处理。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管理人除在满足办理过户条件时提供资料外,不承担任何办证义务,产权证办理由买方自行负责,且卖方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由买方对标的物承担全部责任,如实际移交的设备与本公告或附件中载明的机器设备有出入的,以现场实际移交的机器设备为准,但评估价不做调整。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可线下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的情形;

  (2)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3)债权可能因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6)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付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7)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的情形;

  (9)就以上资产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或损失等情形;

  (10)涉诉以上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11)以上资产可能存在无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联系地址等无法有效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其产生的法律风险。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3)鉴于酒店目前拖欠职工社保及因酒店破产而形成的经济补偿金尚未支付到位,故后续交付中将引起职工阻挠使用情况,为妥善解决该事宜,购买人需另行支付约320万元的款项专用于对员工欠缴社保的补交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该款项独立于竞拍款之外,其支付时间节点与尾款支付时间节点一致,如该款项未支付的,则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拍卖,已收取的款项(包含保证金及尾款)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条并谨慎拍卖。

  上述存在着的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4、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竞得相关标的后,管理人凭现状移交使用权,因房屋涉及抵押和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抵押查封解除且满足产权转移条件时再由委托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过户,委托人不对办理权证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5、服务费

  买受人应在竞拍尾款支付截止日前,按系统提示缴纳成交金额0.5%的服务费。

  6、佣金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个自然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成交价的0.8%到指定账户(收款账号:0125014170001454,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户名: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7、标的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房产税、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8、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涉及抵押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满足条件时再由管理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9、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

  账号名称: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

  账号:123912539810706

  4、 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后,由破产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

  咨询电话:13983281991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

  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竞买须知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受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委托,将于2024年9月13日10时至2024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处置单位:重庆鹏程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破产拍卖标的: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双桥区车城大道401号房产(龙景国际大酒店)、设备、应收账款等财产性权利。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破产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请提前来电预约,有意者请与唐老师13983281991联系具体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除因过户本身而产生的税费外涉及的一切其他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管理人可根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相关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并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和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房产有抵押查封,故竞拍完成后尚需一定时间处理解押解封事宜才能办理产权证转移。该酒店一直经营至今,竞拍成功后可直接使用正常营业,也可自行改造营业;拍卖成交后,管理人负责按照现状移交,如需清场,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并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管理人不做清场处理。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管理人除在满足办理过户条件时提供资料外,不承担任何办证义务,产权证办理由买方自行负责,且卖方不再对标的物承担任何责任,由买方对标的物承担全部责任。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可线下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真实性或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管理人打包、展示、封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的情形;

  (2)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3)债权可能因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可能存在缺少合同、对账单、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法律凭证的情况,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或真实性存在瑕疵;

  (6)可能存在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付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

  (7)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8)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的情形;

  (9)就以上资产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或损失等情形;

  (10)涉诉以上资产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等诉讼风险;

  (11)以上资产可能存在无联系人、无联系电话、无联系地址等无法有效送达债权转让通知的情况,请竞买人充分了解其产生的法律风险。

  (12)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3)鉴于酒店目前拖欠职工社保及因酒店破产而形成的经济补偿金尚未支付到位,故后续交付中将引起职工阻挠使用情况,为妥善解决该事宜,购买人需另行支付约320万元的款项专用于对员工欠缴社保的补交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该款项独立于竞拍款之外,其支付时间节点与尾款支付时间节点一致,如该款项未支付的,则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拍卖,已收取的款项(包含保证金及尾款)不予退还,请竞买人详细阅读本条并谨慎拍卖。

  3、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

  4、拍卖成交后办理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等,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买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由买方自行承担;按国家相关规定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应缴纳部分,也由买方自行了解并支付,买方支付后不得向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竞买人竞得相关标的后,管理人凭现状移交使用权,因房屋涉及抵押和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抵押查封解除且满足产权转移条件时再由委托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证过户,委托人不对办理权证事宜承担任何责任。

  5、标的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房产税、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并支付。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管理人、拍卖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因标的物涉及抵押查封,所有权转移手续待满足条件时再由管理人协助提供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7、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办理交接事宜,双方签订交接单即视为交付完毕。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起十日内向管理人完成竞拍尾款支付(账号名称:重庆双豪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账号:123912539810706)。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管理人及拍卖机构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13983281991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

  拍卖平台客服热线: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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