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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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4-4、B幢4-5、B幢1-8、B幢1-9、B幢1-10、B幢1-12、C幢3-1、C幢3-2、C幢3-3、C幢3-5、C幢3-6、C幢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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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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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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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产权证载明 建筑面积 |
B幢4-4:86.54平方米 B幢4-5:86.54平方米 B幢1-8:196.77平方米 B幢1-9:78.39平方米 B幢1-10:78.39平方米 B幢1-12:78.39平方米 C幢3-1:92.28平方米 C幢3-2:92.28平方米 C幢3-3:92.28平方米 C幢3-5:92.28平方米 C幢3-6:92.28平方米 C幢4-2:109.99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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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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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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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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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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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标的物,其中B幢1-8及B幢1-9现由案外人使用,其他均为空置状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2、经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物不存在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费用等欠费,具体情况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实际过户情况为准,拍卖人、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3、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5823966287预约。 |
拍卖公告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08月26日10:00时起至2024年08月2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信息: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4-4、4-5、1-8、1-9、1-10、1-12、C幢3-1、3-2、3-3、3-5、3-6、4-2共12套房屋,详情如下表:
拍卖标的物名称 |
产权证号 |
房屋建筑面积(㎡) |
套内面积(㎡) |
房屋用途 |
土地用途 |
现状 |
询价金额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4-4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503309号 |
86.54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02936.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4-5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503310号 |
86.54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02936.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1-8 |
渝(2016)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767969号 |
196.77 |
180.72 |
商业服务 |
其他商服用地 |
案外人使用 |
426401.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1-9 |
渝(2016)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768074号 |
78.39 |
72 |
商业服务 |
其他商服用地 |
案外人使用 |
16947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1-10 |
渝(2016)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767052号 |
78.39 |
72 |
商业服务 |
其他商服用地 |
空置 |
16947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B幢1-12 |
渝(2016)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69128号 |
78.39 |
72 |
商业服务 |
其他商服用地 |
空置 |
16947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3-1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3942号 |
92.28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1851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3-2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4320号 |
92.28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1851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3-3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4399号 |
92.28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1851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3-5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4471号 |
92.28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1851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3-6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4514号 |
92.28 |
7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18519.00元 |
丰都县名山街道广场路26号C幢4-2 |
渝(2017)丰都县不动产权第000854654号 |
109.99 |
85.82 |
成套住宅 |
城镇住宅用地 |
空置 |
255397.00元 |
1、以上标的物,其中B幢1-8及B幢1-9现由案外人使用,其他均为空置状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2、经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物不存在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费用等欠费,具体情况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实际过户情况为准,拍卖人、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5823966287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前述12套房屋整体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起拍价:1882099元,保证金:356000,增加幅度:10000元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物,其中B幢1-8及B幢1-9现由案外人使用,其他均为空置状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2、经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物不存在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费用等欠费,具体情况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实际过户情况为准,拍卖人、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网络询价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行: 、账号: );2.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0725029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70720989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网络询价报告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3日
拍卖须知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08月26日10:00时起至2024年08月27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rmfysszc.gov.cn/,户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丰都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5823966287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1、以上标的物,其中B幢1-8及B幢1-9现由案外人使用,其他均为空置状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2、经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物不存在物业费、大修基金、水电费用等欠费,具体情况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了解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以实际过户情况为准,拍卖人、管理人、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3、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网络询价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物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8、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确认。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开户行: 、账号: );2.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0725029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70720989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网络询价报告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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