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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双南路派出所内B幢1-1-2号)房屋

¥ 15万
¥ 20,000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双南路派出所内B1-1-2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房地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119.24

占有使用情况

被执行人自住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拍卖对象: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双南路派出所内B1-1-2号)房屋

(一)标的物实际坐落地址为: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南路52号附12-1,处于被执行人自住状态,请买受人注意腾空交付风险

(二)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

(三)拍卖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划拨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四)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二、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三、权证编号:210房地证2014字第23692号。

四、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008602317304630679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2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大足区(原双桥区双南路派出所内B幢1-1-2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载明:产权证号:210房地证2014字第23692号,建筑面积:119.2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注:1、标的物实际坐落地址为: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双南路52号附1号2-1,处于被执行人自住状态,请买受人注意腾空交付风险。

2、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

3、拍卖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划拨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4、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5.04万元,起拍价15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拍卖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2565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成渝金融法院咨询电话:023-62736670

成渝金融法院监督电话:023-6273660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成渝金融法院

2025年1月13

 


竞买须知

 成渝金融法院定于2025年2月6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三、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二)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划拨土地上房屋的产权过户需向相关国土部门补足土地出让金,相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五)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125656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成渝金融法院咨询电话:023-62736670

成渝金融法院监督电话:023-6273660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成渝金融法院

2025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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