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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号1号楼1-5

¥ 42.66万
¥ 40,000.00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标的物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案号

2025)渝0152执47

标的物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介绍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

1、该标的产权证号为渝(2019)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10172号,建筑面积为93.75㎡,套内面积为83.16㎡;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位于名义层第1层,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不包括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其他特许经营权等。据现场查勘,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6已打通使用,目前出租给他人用于“小自酸汤鱼”经营使用。该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2、据现场勘察,标的坐落于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1-5,该标的现实门牌地址为“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94号”

3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没有物管,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单位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二、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三、拍卖对象若存在结构调整,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竞买人须自行实地了解并承担风险,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法院所展示的说明和提供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五、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老师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案件被执行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9月2210时至2025年09月23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

该标的产权证号为渝(2019)潼南区不动产权第000510172号,建筑面积为93.75㎡,套内面积为83.16㎡;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位于名义层第1层,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不包括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其他特许经营权等。据现场查勘,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与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6已打通使用,目前出租给他人用于“小自酸汤鱼”经营使用。该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

注:1、本次拍卖包括房屋固定装修,不包括室内动产、可移动的设备、相应的债权债务其他特许经营权等。

2、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了解到,该标的没有物管,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单位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3、据现场勘察,该标的坐落于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481号楼1-5,该标的现编门牌号为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东圣街494号。

4、本公告附件及公告内容,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09,400,起拍价:426,580,保证金:40000,增价幅度:2000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机构办理看样登记,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委托手续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本人的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3、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属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竞买人拟参与竞拍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9470,开户行联行号:321653001522)。

十、特别提醒:

1、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信息调查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在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2、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交付,交付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涉及违章建筑的,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罚款费用。

4、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5、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6、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拍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拍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法院依法重新拍卖,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市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96306825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76朱法官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件: 1、询价结果告知书&产权信息

2、执行裁定书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

 


竞买须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9月2210时至2025年09月23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经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淘宝网的实名注册人)。

(三)竞买人参与竞买,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9470,开户行联行号:321653001522)。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的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移交时,其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15696306825400-0086023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4598076朱法官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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