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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

¥ 422.67万
¥ 400,000.00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产权证号

未办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证载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服用房,出让

证载建筑面积

890.6平方米

证载楼层情况

1-2层

使用情况

出租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评估报告》

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的四套商服用房,为“恒大香山华府·北区的配建商业建筑功能为独立商业楼,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共890.6平方米其中商铺1建筑面积166.1㎡、商铺2建筑面积211.85㎡、商铺3建筑面积300.8㎡、商铺4建筑面积211.85㎡)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约建成于2016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1月25日。房屋出租,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

(2)据品亿拍卖工作人员现场勘察了解到,目前该标的物一楼部分打通出租用作“满金宏生鲜超市”经营使用,另一部分出租用作“信一堂药铺”;二楼出租分别用作“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2标监理部项目”、“智益优课后成长中心”、“国粹茶楼”,其中“国粹茶楼”目前已空置。相关情况请竞买人实地了解,以现状为准。

3)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描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10“满金宏生鲜超市”物管费欠缴1233.63元,水电等能耗欠缴7832.53元;“信一堂药铺”物管费欠缴344.87元;智益优课后成长中心”物管费欠缴1564.98元,水电等能耗欠缴6721.27元“国粹茶楼”物管费欠缴13089.98元,水电等能耗欠缴3773.36元;物管费收取标准5.3元/平方米/月,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物业公司咨询电话:65744800,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为未办证独栋商业。现仅持有《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需凭法院裁定自行办理首次登记(初始产权),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办理过程可能存在的规划、验收、税费等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拍卖人不作任何可办证或费用承诺。

5)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出租但截止勘察日了解到,租赁户未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且商铺2-4的一层打通使用,用作超市,若需恢复原状,买受人需自行负责相关事宜和支出,请竞买人注意。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收到过户裁定15日内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其他罚款、维修维护费、物管费、水电费、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负担。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拍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121日10时起至2025年12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

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含湖村御府香山北区独立商业1-商铺1、商铺2、商铺3、商铺4的四套商服用房,为“恒大香山华府·北区的配建商业建筑功能为独立商业楼,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共890.6平方米其中商铺1建筑面积166.1㎡、商铺2建筑面积211.85㎡、商铺3建筑面积300.8㎡、商铺4建筑面积211.85㎡)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约建成于2016年,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11月25日,详情请参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

(2)据品亿拍卖工作人员现场勘察了解到,目前该标的物一楼部分打通出租用作“满金宏生鲜超市”经营使用,另一部分出租用作“信一堂药铺”;二楼出租分别用作“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土建2标监理部项目”、“智益优课后成长中心”、“国粹茶楼”,其中“国粹茶楼”目前已空置。相关情况请竞买人实地了解,以现状为准。

3)据物业工作人员口头描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10“满金宏生鲜超市”物管费欠缴1233.63元,水电等能耗欠缴7832.53元;“信一堂药铺”物管费欠缴344.87元;智益优课后成长中心”物管费欠缴1564.98元,水电等能耗欠缴6721.27元“国粹茶楼”物管费欠缴13089.98元,水电等能耗欠缴3773.36元;物管费收取标准5.3元/平方米/月,此情况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物业公司咨询电话:65744800,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为未办证独栋商业。现仅持有《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买受人需凭法院裁定自行办理首次登记(初始产权),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办理过程可能存在的规划、验收、税费等情况,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拍卖人不作任何可办证或费用承诺。

5)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出租但截止勘察日了解到,租赁户未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且商铺2-4的一层打通使用,用作超市,若需恢复原状,买受人需自行负责相关事宜和支出,请竞买人注意。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603.82万元,起拍价:422.674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买受人收到过户裁定后15日内凭相关票据到法院办理结算,逾期未办理的自行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4、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之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拍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相冲突的形式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到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确认。

7、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拍卖。

10、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26590)。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1、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19979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

 


竞买须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1日10时起至2025年12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用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626590)。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公司: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086023或17304630679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819979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8199735

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园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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