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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附41号3-54

¥ 18.44万
¥ 19,000.00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附413-54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号

(2017)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77993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证载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商业服务、出让

证载房屋建筑面积

80.09平方米

标的物现状

清水、空置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评估报告》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附413-54

2.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东原桐麓小区外商业位于第三层,权证号:渝(2017)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77993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80.0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1.1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现为清水状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31029日止,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醒:

1)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截止202510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13134.764元㎡/;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此欠费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4)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公告内容仅供参考,请各竞买人务必现场自行了解清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变卖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巴南区龙洲大道1号47幢33-1变卖的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22410:00时起为期60天的司法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6,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附41号3-54

据评估报告记载: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巴南区花溪东原桐麓小区外商业,位于第三层,权证号为:渝(2017)巴南区不动产权第000077993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80.0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61.1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现为清水状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5310月29日止,详情请参见附件《评估报告》。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329200元,变卖价:184352元,保证金:1.9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据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截止2025年10月该房屋共欠物业费用13134.76元,4元㎡/月;本次勘验未能查询到相关水电气等费用的欠费情况,此欠费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所欠费用的情形,上述欠费仅供参考,详情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范围为产权证载范围,拍卖成交后按照现状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5、拍卖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实物以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所载明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实地走访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意向竞买人参拍前务必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有意者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217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巴南支行,账号:100501012001000003414573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

 

 

咨询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6298671法官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626

 


变卖须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22410:00时起为期60天的司法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6,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附41号3-54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购房资格才能申请参与竞拍。因不具备资格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84352,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巴南支行,账号:100501012001000003414573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机构: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086023、15683959279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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