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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青龙路8号11幢3层8号房屋

¥ 33.81万
¥ 67,614.00 元

咨询电话: 400-0086-023
标的物介绍
瑕疵说明
竞买须知
增值服务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青龙路8号11幢3层8号房屋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渝(2021)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539397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房屋建筑面积

69.39平方米

房屋套内面积

55.74平方米

使用情况

权利人自用

权利限制情况

有查封、有抵押

拍品介绍

拍卖对象: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青龙路8号11幢3层8号房屋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

2、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据物业处了解,从20248月至20261月,该房屋欠缴物业管理费1523.5元,物业收费标准为:1.2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有其他隐形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详情请咨询物业电话:62886668,水电气欠费情况不明。上述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并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3、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拍卖成交买受人在规定期间内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过户)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拍卖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负担相应税费,出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之后买受人可持税务机关出据的税收票据向法院申请领取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未接听电话,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0316日10:00时起至2026031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青龙路8号11幢3层8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显示:产权证号:渝(2021)南岸区不动产权第001539397号;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名称为“巨成龙湾”,标的物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标的所在层(名义层)3层;所在楼栋地上共33层;标的物建筑面积为69.3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55.74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本次拍卖不含室内动产,详细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

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据物业处了解,从20248月至20261月,该房屋欠缴物业管理费 1523.5元,物业收费标准为:1.2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有其他隐形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详情请咨询物业电话:62886668,水电气欠费情况不明。上述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并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

标的物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进入其内部,所展示的图片为评估时的图片,仅作参考。成交后以现状交付因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时间较长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目前标的物已装修权利人自用作住宅。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603700,起拍价:338072,保证金:67614.4,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二)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据物业处了解,从20248月至20261月,该房屋欠缴物业管理费1523.5元,物业收费标准为:1.2元/㎡;此金额未经司法确认,不排除有其他隐形欠费,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详情请咨询物业电话:62886668,水电气欠费情况不明。上述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并按法律规定相应承担。

(三)标的物由于客观原因,未能进入其内部,所展示的图片为评估时的图片,仅作参考。成交后以现状交付因被执行人不配合,交付时间较长

(四)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按法律规定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按法律规定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五)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578869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96306825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89085 钟法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27

 


竞买须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0316日10:00时起至20260317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086023,15696306825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三、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二)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五)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

9558853100015788692);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品亿拍卖有限公司:400-008602315696306825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589085 钟法官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5589277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2026年0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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